关于二手房正在出租的房子选择时要谨慎!

发布日期::2020-07-09浏览次数:85

摘要:关于二手房正在出租的房子选择时要谨慎!

 2013年5月19日,钟祥房产李先生与梅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钟祥房价约定李先生将其所有的位于西城区椿树园的一处房屋租给梅先生,钟祥中介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19日,钟祥私房租赁到期后,钟祥二手房双方又将租赁合同续签至2015年5月19日。钟祥学区房2014年12月6日,钟祥新房李先生在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居间服务下,钟祥卖房将涉案房屋出售给杨先生,钟祥买房房屋总价款为300万元。钟祥房产信息网同日,李先生、杨先生、中介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钟祥北湖附近约定关于租房事宜,钟祥最便宜二手房李先生收到全部房款后退还杨先生1万元租金,钟祥租房杨先生保证租户住到2015年6月1日。现梅先生以李先生出售诉争房屋侵犯了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为由诉至本院,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10万元。庭审中,李先生称梅先生知道卖房事宜,因为卖房期间都是梅先生带着中介看房,梅先生起诉的真正原因仅仅是要求免费多住一段时间。梅先生作为房屋承租人,在李先生出售房屋时,确实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我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带人看房的证人证言,(钟祥房巴士)以及李先生与梅先生在看房当日及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的通话记录,认为梅先生对涉案房屋出售事宜应当是知情的,而且梅先生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提出过购买涉案房屋,在此情况下,李先生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并未侵害梅先生的优先购买权,最终判决驳回了梅先生的诉讼请求。需要提醒的是,实践中不少二手房在出售时是处于出租状态的,虽然本案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出售行为并未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交房发生纠纷,买房人在购房时还是要认真核查租赁合同期限、主体等信息,要求租户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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